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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明皇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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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余独好修以为常(5/5)
朝廷上下欢呼雀跃,交口称赞陛下的圣德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朱祐樘对他解释说“李梦阳入狱是咎由自取,也是依法办事。他的上疏中有‘张氏’两字,有人说这是对皇后的污辱,我只有将他下到狱里。刑部的请示一到,我曾经问人如何处置,有的竟说要杖责。

        由此我发现了治理国家上的很大问题。那就是人治替代法治。我知道这些人的本意是要重责梦阳致死,以快妇人之忿。

        可见如今很多官员把刑律视同虚设,有些官员凭着个人的好恶处理案件,用人治代替刑律,这是我绝不能容忍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今后必须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,我希望朝廷各部门要用制度管理人,而不是凭着个人的好恶去管理自己的部下。所以我下令将李梦阳释放复职,也不让司法拟罪。

        并不是说他没有错,而是我们的制度无法做到实处,因此我目前阶段就是要扭转这股歪风。

        今后朝廷处理此类案件,必须严格按照《大明律》办事。有法必依,违法必究,决不允许贪赃枉法的行为再次发生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朱祐樘的话很快就传遍了朝廷上下,聪明人意识到皇帝处理问题的方法开始发生了转变。似乎是为了证实这点,就是从这天开始,皇帝加大对皇戚勋爵的打击,在李梦阳获释之后,就达到了高潮。锦衣卫和东厂的侦缉往来探听,据实治罪,颇有声势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些往日横行不法的权贵,从孝宗的决断行动当中,感到寒光闪闪的利刃正在逼近,朱祐樘这次无论是处理什么案子,全部依照大明刑律办事,绝不容情,条条框框扣得很死,因此还裁撤了很多徇私舞弊的官员。

        一时间,京城中风声鹤唳,那些嚣张跋扈一时的权贵,于是纷纷收敛了劣迹。都悄悄关闭了若干商栈店铺,被遣散的家奴仆人,也纷纷另寻生路。京城一带风气一正,遂告平安。

        紧跟着又发生了件大事,弘治皇帝突然命令刘健等人加快编修大明典章的速度。这一次朱祐樘打算修订《问刑条例》,《问刑条例》上面记载的都是从建国到弘治朝的一些判案条例。

        朱祐樘私下听取了朱厚炜的意见,采取了一种新的形式。那就是对于无法通过法条审判的案子可以比照《条例》进行。

        不知不觉中,大明朝开始在司法中引入了律例,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这个时空的明王朝得到了巧妙结合。

        (未完待续)